知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受国家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财产权,具有价值和使用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1.未经授权,在生产、经营、广告、宣传、表演和其他活动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专利、乐鱼app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2.伪造、擅自制造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商标标识、特殊标志;
4.未经授权,在企业、社会团体、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注册和网站、域名、地名、建筑物、构筑物、场所等名称中使用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特殊标志、乐鱼app专利、作品和其他创作成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海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是指海关对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以下统称知识产权)实施的保护。
海关依照有关法律和本条例的规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行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规定的有关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等。
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应当提交申请书,包括以下内容:
(四)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行使知识产权的货物的名称、产地、进出境地海关、进出口商、主要特征、价格等;
(五)已知的侵犯知识产权货物的制造商、进出口商、进出境地海关、主要特征、价格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十条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
知识产权有效的,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内,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每次续展备案的有效期为10年。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而不申请续展或者知识产权不再受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随即失效。
海关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知识产权权利人自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并提供担保(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知识产权为商标权的可以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总担保)。
海关依法扣留侵权嫌疑货物,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并将扣留凭单送达收货人或者发货人。海关自扣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认定。认定侵犯知识产权的,由海关予以没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并要求海关予以扣留的,应当向货物进出境地海关提交申请书并提供担保(相当于货物价值的担保),海关依法对有关货物实施扣留,并由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海关不进行调查处理,根据司法裁决协助执行。
京唐港海关现场关员对一票进口保温杯开箱查验时,发现5828个带有“THERMOS”标识保温杯和544个带有“TIGER”标识保温杯,初步判断涉嫌侵权。经权利人确认,侵犯其商标专用权,权利人向海关提出保护申请,上述货物已做扣留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违反规定进出口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知识产权货物的,由海关依法没收侵权货物,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供稿:石家庄海关法规和综合业务处、教育处、京唐港海关、石家庄海关风险防控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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